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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安全隐患,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乡政府、县政府不作为。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1-11-15
信件内容 2021年9月23日14时30分许,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砂河镇东山乡,司机张虎廷搭载闫书生和闫存生行驶到砂石线15km+100m(东山乡耿庄村路段),因该路段违规建设,护栏建设不标准,转弯弧度及其不合理,在该危险路段无任何限速标志与措施,无应急指示标志,无警告、警示标志,在建设初期就埋下了重大的安全隐患,司机在此路段难以及时掌握路段情况并做出正确的预判,造成车辆发生侧翻,尤其是防护栏杆不合规和道路死弯是导致事故和二人死亡的直接原因,闫书生被防护栏杆从腹部贯穿当场死亡,闫存生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据村民所述此路段为事故多发路段,先前多次发生交通事故,未引起道路管理部门及乡政府重视,该隐患一直没有整改,和做相应的防范措施,直至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交通局工作人员和乡政府工作人员依然互相推诿责任,该重大事故,两条人命,丝毫没有引起乡政府、县政府重视。在上访过程中,甚至以妨碍公务,越级上访等欲加之罪恐吓死者家属,想以此来打消死者家属发言的权利,县政府甚至连大门都进不去。事故发生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然而东山乡政府官员及繁峙县政府官员甚至连死者家属询问的负责道路管理维护的部门和道路施工单位、道路验收单位是谁,乡政府官员都以不知情、查不到等不负责任的话语来搪塞死者家属,毫无处理重大事故的态度及能力。希求上级领导体谅受害人家属为死者讨回公道的决心,能够过问此事,还死者一个公道,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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