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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安全生产典型案例曝光(四)

 时间:2021-12-19 11:16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传导安全生产压力,持续强化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2021年11月份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一、宁武县昌盛加油站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到期,未及时办理延期手续。

整改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该企业在未取得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之前,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尽快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手续。

二、繁峙县冀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作业现场1名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资格证。

整改措施:违反《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第十八条,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第三十条第四项,对该公司做出处人民币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开展城镇燃气、消防等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矿山领域非法违法盗采行为,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各项工作要求,推动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深刻吸取典型案例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