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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时间:2024-09-09 16:25       大    中    小     

    

  按照《忻州市人民医院等15个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9月10日15:00。 

  地点:忻州市应急管理局五楼会议室(忻州市忻府区建设北路5号)。 

  二、资格复审对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三、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含港澳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认证的学历认证、学位认证报告、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还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已就业的人员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33、37、40岗位的考生,需提供《劳动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需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到合格证书的考生需下载打印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2)。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须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部门对资格审查结果是否合格提出意见,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说明原因,取消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复审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1次),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附件:忻州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忻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9日